同等學力申請博士是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員提高學歷的一種方式。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需要一定程序才可以的。申請人需要獲得碩士學位這是最基本的條件。一般學校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都一樣。下面舉例說明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指導。
例如:同濟大學關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工作通知。
一、資格審查程序
(一)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已獲得碩士學位,并在獲得碩士學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2、近五年,在申請學位的學科領域獨立發表過以第一作者署名的高水平學術論文2篇以上(含2篇),或出版過高水平的專著。
3、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或國家級獎勵(排名在1/2前)。
(二)具備條件的申請人可在6月份向院系教務人員提出博士學位資格審查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士、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最后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本科、碩士研究生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近五年已發表的學術論文、專著、科研成果(原件及復印件),如有被SCI、EI檢索論文,提供檢索證明;
6、已經完成的學位論文初稿或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7、《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資格審查表》(需粘帖證明材料)。
院系教務人員對申請人進行審核后,將所有材料提交至校學位辦公室。
(三)水平認定
院系組織專家對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進行學術水平考核認定,并將考核過程及結果填寫在申請人資格審查表上。
(四)注冊
校學位辦公室對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備案注冊,注冊時間以校學位辦書面通知申請人時間為準。
二、申請學位程序
1、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自注冊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我校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習和考試,學習期間可向我校學位辦公室提出指導學位論文的申請。
2、申請人的學位論文定稿后,進行評閱和答辯。
3、申請人答辯通過后,可向院系教務辦公室提供學位申請材料。